传统意义上,父母通常承担着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成年后承担着赡养父母的责任。很多父母养育了多年的子女却发现并无血缘关系,而这些子女成年后也不对养父母回报养育之恩。
重庆一男子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17年至大学毕业,竟不是他亲生的,如今身患重病,卧病在床,“儿子”却不辞而别。无奈之下只好男子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多年来养育“儿子”各项费用近20万元,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件梳理
重庆男子老王与前妻琳琳于1991年登记结婚,同年9月3日生育一子小王。2002年9月18日,老王与琳琳办理离婚登记,并约定小王由王老王抚养,老王承担小王的一切费用,双方“无债权债务”。
然而离婚后,琳琳因小王的教育问题多次与老王发生争吵,并在过程中告诉老王,小王并不是他亲生的。
2008年,气愤不过的老王带着小王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两人不是亲生父子关系。
知道结果后,老王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但念及与小王多年相处,早已有着父子感情,且小王还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老王仍然将小王当作亲生儿子抚养,直至大学毕业。
令老王始料未及的是,小王大学毕业后竟直接不告而别、突然消失,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联系他,而此时的老王人到中年,已经身患尿毒症、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等重病。
无奈之下,老王将前妻琳琳诉至法院,要求琳琳退还其抚养小王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9.9万余元。
综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重庆法院遂判决琳琳向老王支付其在抚养小王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16.9万余元,并支付老王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蓝小鲨说
男子心存善良,虽然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但是抚养至大学毕业,然而,儿子的失联让他陷入了无助和孤独中,有时候善意并不能得到汇报。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亲子关系的确定是每个家庭都应该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亲子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得到广泛的认知和推广。老王或许在重病的时候也想象过,如果一开始就做了亲子鉴定,知道“儿子”并非亲生,那至少可以减少些损失,少伤些感情。
同时,蓝小鲨也希望每个家庭多注重培养理解、尊重和支持的文化,以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和幸福。